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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扑克王下载    发布时间:2024-08-30 00:14:35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露天大运量项目”)下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后该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2,00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6日出具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根据《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变更情况如下: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原因和影响

  本次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募投项目为“露天大运量项目”。在“露天大运量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两个实施主体的投资金额做调整,总投资金额不变。具体如下:

  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分唐山地区和自贡地区两个基地建设,自贡地区属于公司的总部生产基地,唐山地区拥有明显的区位优势、雄厚的工业基础和良好的企业投资环境,在原材料供应、配套加工和物流便捷方面完整的产业链优势,公司原计划在唐山地区先行租用厂房,后期依据市场情况和财务情况再购置土地并新建厂房。

  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考虑用地审批时间、唐山地区和自贡地区的生产功能布局、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形势变化等因素,同时,公司与厂房出租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唐山地区)由新建厂房改为租赁厂房。

  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唐山地区)原计划购置土地并新建厂房,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由新建厂房改为租赁厂房,工程建设费用和工程建设另外的费用减少,导致唐山地区投资总额减少。本次调整“露天大运量项目”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是公司考虑募集资金的真实的情况、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后,为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整体发展,经过综合审视、论证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本次调整“露天大运量项目”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露天大运量项目”下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本次调整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是基于项目进展、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以及资金实际使用需要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线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友华先生主持,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9人,实际参会的董事共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1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122)。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本次调整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另外的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募投项目“露天大运量项目”下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5、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8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1.00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41.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5:0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21)。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9点在公司四楼418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已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茉女士主持。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共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1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线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的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122)。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是基于项目进展、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4、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8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1.00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41.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